释义 |
法律分析: 1、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的部门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其它的复印件; 2、国家机关需要出具单位设立批准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3、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证原件以及其复印件; 4、单位法定的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其复印件; 5、单位填制的管理统一印制的《单位登记表》一份,需要加盖单位的公章; 6、其它资料(公积金开户所需资料依据本地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