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权约定不能转让的,则该债权当然是不可以进行转让的,具体规定如下: 1、因为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是禁止转让的。但是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2、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八条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四百四十八条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