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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权转让以后原债权人的诉讼是否失效?
释义
    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的诉讼不是会因此失效的。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协商一致后,原债权人可以选择撤诉,债权转让生效后,由受让人自行对债务人行使债权请求权。
    一、债权转让通知是否可以撤销
    债权转让通知是可以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转让对债务人无效。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转让可以撤销,但必须符合条件,债权转让通知的撤销发生在债权转让通知生效后,债权转让人丧失了债权人的地位,债权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债权转让通知的撤销必须征得债权受让人的同意,只能在未来生效。债权转让通知送达债务人后,债权转让通知撤销前,债务人的清偿、抵消等免责行为应当保持其效力,并能够对抗债权出让人,债权转让通知经受让人同意被撤销前,债权出让人不得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这种安排的目的是维护债权受让人和债务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关系的稳定。
    二、公司债权转让的效力有哪些
    公司债权转让的效力有:内在效力和对外效力。内在效力具体表现为:债权由转让人转让给受让人。合同权利转让时,抵押权、利息债权、定金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等属于主债权的权利也会随着主债权的转让而转让,但权利专属于债权人本身的除外。转让人应当保证转让权有效存在,无权利瑕疵。对外效力具体表现为:债务人不得向转让人即原债权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有义务向受让人即新债权人履行。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对转让人的抗辩。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三、债权转让的特征有什么呢
    债权转让的特征如下:
    第一、债权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原债权内容的前提下,由原债权人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出让权利的主体是债权人;
    第二、债权转让的内容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权利;
    第三、债权转让,受让的主体是特定权利义务关系之外的第三人。而权利相对义务的承载主体是原债务人;
    第四、债权转让成立,原债权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而受让人作为新债权人与原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成立并生效,债务人对受让人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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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9:0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