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汽车反光号牌每副10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80元。2、挂车反光号牌每面50元、不反光号牌每面30元。3、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反光号牌每副4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25元。4、摩托车反光号牌每副7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50元。5、机动车临时号牌每张5元。6、行驶证、临时行驶证工本费的收费标准为行驶证每本10元、临时行驶证每本10元。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十四条 申请解除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