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更新是指债的更新,又称债的更改或债的更替,是指变更债的要素成立新债务而使旧债务消灭。所谓更新意思,即因新债务之发生而使旧债务同步消灭之意思也,亦称更新意愿。 债的变更是指债因一定的法律事实而改变其主体、内容或客体。债的变更只能发生在债成立后、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之前。 一、债的更新与债的区别 所谓债之变更者,债之关系不失其同一性,而变更其内容或主体。债之变更,与债之消灭不同,非消灭既存之债,而成立新债,既存之债依然继续存在。其与债之更新之区别有三: 1、二者于债之实质影响不同。盖在债之更新,消灭旧债,成立新债,债即失其同一性,新旧两债为分别独立之债。而在债之变更,旧债变形为新债,债并不失其同一性,变更前后仍为一个债务。 2、二者之效力大不相同。盖在债之更新,不仅旧债消灭,且旧债所附之利益及瑕疵同归消灭,当事人任一方于更新合同成立后均不能主张。而在债之变更,债仍保其同一,故原债所附之利益及瑕疵原则上并不影响其继续存在,当事人任一方均可主张之。 3、二者之发生方式有所不同。前者只能依当事人之合意合同而成立,后者除此之外亦可依法律规定而生。 二、债变更的情形 债的内容的变更有以下情形: 1、标的物的变更。如标的物的种类的更换、数量的增减、质量要求的变化、规格的变更等。 2、债的履行条件的变更。如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结算方式的变更等。 3、债的性质的变更。如买卖变为租赁、原合同之债变为损害赔偿之债等。 4、所附条件或者期限的变更。如所附条件除去或者增加,所附期限延长或者提前等。 5、债的担保的变更。如设定担保,或者使已经设定的担保消灭等。 6、其他内容的变更。如违约金条款的变更、选择处理争议的机构的变更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