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子商务的发展使税收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
释义 | 电子商务在其迅猛发展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快捷、便利、开放、超越时空限制等特性,在给经营者带来巨大商机和给消费者带来空前便利的同时,也使税收工作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制度难题、征管难题和技术难题。 (一)“无址化”带来的税收难题 由于电子商务活动建立在一个虚拟的市场上,网上的经营没有有形的“场所”、“基地”或人员“出场”,即无“址”,使得在传统经济模式下的常设机构、经营活动所在地、劳务活动发生地等概念变得模糊不清。如一个企业通过在多个网络服务商提供的服务器上设立网址从事网上交易活动,该企业机构所在地和网络服务商提供的服务器所在地多数情况是不一致的,而且该企业并没有在服务器所在地设立固定基地或有人员“出场”。按现行税法和国际税收惯例中关于常设机构的规定。尽管该企业事实上已通过异地服务器从事了应税交易活动,但仍无法确定异地服务器为该企业的常设机构,对其征税缺乏法律依据。同样,根据现行税法关于经营活动所在地的规定,类似地通过异地服务器从事的经营活动,也无法确定服务器所在地为企业经营活动所在地。对于劳务活动发生地问题,由于人们完全可以足不出户地通过网络为异地(异国)的部门、企业或个人提供远程教育、咨询、设计等服务,而无需在异地设立固定基地或停留许多天,也使得现行税法和国际税收惯例中关于独立个人劳务和非独立个人劳务的“固定基地”和“停留时间”的规定显得有些“尴尬”,确定劳务活动发生地成为十分困难的事情。 一、什么是跨境电商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环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跨境电子商务是基于网络发展起来的,网络空间相对于物理空间来说是一个新空间,是一个由网址和密码组成的虚拟但客观存在的世界。网络空间独特的价值标准和行为模式深刻地影响着跨境电子商务,使其不同于传统的交易方式而呈现出自己的特点。 跨国电子商务具有如下特征(基于网络空间的分析): (一)全球性(GlobalForm) (二)无形性(Intangible) (三)匿名性(Anonymos) (四)即时性(Instantaneosly) (五)无纸化(Paperless) (六)快速演进(RapidlyEvolving)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主要分为企业对企业(即B2B)和企业对消费者(即B2C)的贸易模式。B2B模式下,企业运用电子商务以广告和信息发布为主,成交和通关流程基本在线下完成,本质上仍属传统贸易,已纳入海关一般贸易统计。B2C模式下,我国企业直接面对国外消费者,以销售个人消费品为主,物流方面主要采用航空小包、邮寄、快递等方式,其报关主体是邮政或快递公司,目前大多未纳入海关登记。跨境电商分为出口跨境电子商务和进口跨境电子商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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