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倒闭后,公司名下的车辆应作为公司破产财产用于偿还债务。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时,应在裁定作出后五日内将裁定书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同时在裁定作出后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 法律分析 公司倒闭后,公司名下的车辆应被视为公司的破产财产,用于清偿债务。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宣布债务人破产后,应在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将相关文件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并在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该内容由 刘俊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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