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本分户去哪里办理 |
释义 | 户口分立,应该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口本首页上盖章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办理。 一、户口迁入证明在哪里开 准入(迁)证明:应该去当事人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具,具体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登记证、劳动合同、居住证等资料(除前两项外,其他根据户口迁移类型不同,选择交验); 2、去目前的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迁入地的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述资料,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移户口,并领取《户口迁移证》; 5、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二、外地户口转户口需要哪些手续 转户口的手续: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3、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4、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籍科申请迁入; 5、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6、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7、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明,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三、户口迁移的户籍所在地怎么填写 当事人应根据户口接收方的户口本首页住址一栏填写,在跨省迁移户口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户口准迁证上的迁入地址填写该项。户口迁移流程:1.首先需要迁入地区的派出所,提供房产证明、工作证明、身份证及复印件、孩子的出生证明、户口本及复印件,办理迁入登记。2.其次你的迁入登记,在迁入地区的公安局户籍科,开具准迁证。3.最后拿着准迁证,在迁出地派出所盖章,填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公民因房屋析产、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且生活独立,有居住条件的。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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