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两个月 |
释义 | 不合理。用人单位应当自员工辞职,并办理完辞职手续时其支付工资。确实无法计算工资的,可以待用人单位通常的工资发放时间发放工资。要确保每月发放一次,拖欠两个月发放是不合理的,也是违法的。《劳动合同法》有明确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这个没有说必须以书面的形式,不过建议你还是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比较好,到时候你自己保留一份就可以当做证据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你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如果你没和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那么可能只能和公司两方面协商解决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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