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1、如题所指事项,一般应予结合当地税务机关的公告或通知而定。2、通常情况下,税务机关会在月度末工作日进行票据盘点,因而停止在当天办理对外的发票领购工作并发布相关通知。3、随着办事效率的不断提升及工作改善,现在大多税务机关业已取消如上所指不对外办理业务的情形。4、可见,应予结合当地情况予以核实。增值税发票开票系统月底最后一天一直到24点就不能再开票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 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