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重疾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应当在被保险人发生约定的重大疾病时承担赔偿责任。然而,对于急性胃肠炎,是否被认定为重大疾病,需要具体合同的约定来确定。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四条:“保险合同中的条款,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不得损害被保险人合法权益。” 2.《重大疾病保险条款》:“重大疾病的定义以本合同约定的体系为准。” 3.《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约定的重大疾病种类及其相应的定义如下…” 结论:对于急性胃肠炎是否被认定为不赔,需要具体合同的约定来确定。建议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保险责任及除外责任的具体约定,以便及时享受到保险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