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立社会组织的条件 |
释义 | 建立合法的组织,实际上就是建立社会团体。所谓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可以作为单位会员加入社会团体 一、社会组织主要特征 1、特定的组织目标。组织目标一般是明确的、具体的,表明某一组织的性质与功能,人们围绕某一特定的目标才形成从事共同活动的社会组织。组织目标是组织活动的灵魂,它可以是单一的,也可以是具有内在联系的目标体系。 2、一定数量的固定成员。社会组织是由至少两个个体或两个以上的个体组成的系统。组织成员是相对固定的,成员明确地意识到自己属于某一组织;社会组织如无固定的成员就失去了自身存在的实体基础,进入或退出一个组织必须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特别是组织成员资格的取得一般都要经过组织的考核与审查。 3、制度化的组织结构。为了实现特定的目标并提高活动效益,一般都具有根据功能和分工而制度化的职位分层与部门分工结构。只有通过不同职位的权力结构体系,协调各个职能部门或个体的活动,才能顺利开展组织活动并达到组织目标。 4、普遍化的行动规范。它一般是以章程的形式出现,并作为组织成员进行活动的依据。组织的行动规范是每个成员必须遵守的,它通过辅助的奖惩制度制约组织成员的活动,以维护组织活动的统一性。 5、社会组织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就每一个社会组织来说,它不仅自身要与周围环境进行物质、成员、信息的交换,而且还根据与其他组织的关系,组成不同的组织体系,在更大的范围内和更高的水平上与外界环境进行各种形式的交换。 二、社会组织的三项基本职能 1、市场营销、 2、生产运作、 3、财务会计。 三、社会组织的类型 1.竞争性营利组织。 2.竞争性非营利组织。 3.独占性营利组织。 4.独占性非营利性组织。 法律依据: (一) 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二) 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 有固定的住所; (四) 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 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六)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