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只要是天津市正式户口,那学籍在外地,高三也可以回到户籍地参加天津高考的。按照新的学籍管理规定,红印户口的外地学籍学生可以在九年级(初三)第一学期,高一年级第二学期、高二年级、高三第一学期转入户口所在区的初、高中的对应年级上学,全国联网的学籍号随之调档转入。 法律依据: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 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第十五条 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 第十六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后,转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