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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代为继承人是否仍具有继承资格?
释义
    代位继承人不赡养老人仍有继承权。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遗产的法定继承制度。法律并未规定代位继承人必须履行赡养义务。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女婿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对生活困难的继承人应照顾,有扶养能力的继承人不尽义务可少分遗产。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也可分得适当遗产。
    法律分析
    一、代为继承人不赡养老人是否还有继承权?
    ①代位继承人没有赡养义务。不赡养也不丧失,只要老人没有立遗嘱取消他的权利,就能继承。
    ②属于法定继承,其他人无权干涉,但老人可以通过遗嘱排除其继承。
    代位继承必须赡养老人---对法律的误读
    代位继承是与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然而,法律并没有规定代位继承必须履行赡养义务。孙子女代位继承爷爷、奶奶或者姥姥、姥爷的遗产,必须代位履行赡养他们的义务,于法无据,是对法律的一种误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结语
    代位继承人不赡养老人并不影响其继承权。只要老人未取消其继承权,代位继承人仍可继承。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不要误读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对于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等,他们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遗产分配时,应考虑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可以给予照顾。对于未尽赡养义务的继承人,遗产分配可以不均等。对于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也可适当分配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六章 财产权益 第五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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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3: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