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公司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之后,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时,公司还需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第一项明确规定,劳动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间。所以,医疗期届满,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企业不能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而是应该合理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仍然不能胜任新工作的,这时企业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