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部门归什么管辖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安部是国务院主管全国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包括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等。公安局是公安机关的组织形式,是主管公安工作的政府下设职能部门。受所在地政府、上级公安机关双重领导。公安局是公安机关的组织形式,是主管公安工作的政府部门。公安局按级别通常有:直辖市公安局、省会城市公安局、地级市公安局、县级公安局,除县级公安局外,前几者均可按城市的区下分区分局。特定公安局一般受所在地政府领导、受上级公安厅、局指导。公安机关的最高部门是公安部,指导全国公安工作,包括所有各级公安局。此外,还有一些其他部门的公安部门,有别于地方政府的公安局,比如:铁路公安、森林公安、民航公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 高级法院管辖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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