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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物业管理委员会和业主管理委员会
释义
    

法律主观:
    


    1.全面履行 物业管理合同 ,对产权人委托管理的房屋、设施及其公共部位进行维护、修缮,承担居住。 2.接受物业管理委员会和居民的监督; 3.重大的管理措施提交物业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 4.接受房屋土地管理机关、其他行政管理机关及当地街道办事处的指导监督; 5.发现违反法律、 法规 和规章的行为,要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 物业服务合同 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法律客观: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第三十二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不超过5年,可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具有同等表决权。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之日起7日内召开首次会议,推选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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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9:1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