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八个月的话可以请假了。 1、 女职工 怀孕七个月以上(按28周计算),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2、提醒注意的是,请长 病假 女职工不享受产前假。 3、这两个半月的产前假只能按预产期在 产假 前执行。至于女职工请产前假期间的 工资 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扩展资料: 1、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 法规 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 2、如 上海 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3、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4、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5、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 法定节假日 顺延;产假98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的;晚育假,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处理。例如,广东省为15天,上海市为30天。晚育假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6、授乳时间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 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 法律客观: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