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买卖房屋过户流程 |
释义 | 个人买卖房屋过户流程: 1、买卖双方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买卖合同到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登记机关对申请人过户登记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办理过户登记。 一、北京房改房过户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北京房改房过户需要准备的资料有: 1、产权证过户材料旧产权证、买卖契约、权属申请登记表; 2、卖方身份证、授权委托公证书。在卖方不能到场时,可授权他人代办; 3、买方身份证、一张委托书。在买方不能到场时,可授权他人代办。 北京房改房详细流程: 1、去房改办政策法规科领取《房改房上市交易申请表》; 2、产权所有人填写好上述申请表后,到原产权单位盖章并领取《职工个人住房档案建档登记表》《房改出售公有住房完全产权评估价核定表》; 3、拿单位盖好章的申请表到市房产局公房科盖章; 4、完成后,带齐上述三张表及房改房相关资料回到房改办,需要带房屋产权证、土地证、房屋所有权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夫妻离异的提供财产分割协议书、夫妻一方已故的提供财产分割兑证书、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原件; 5、用以上资料,在房改办办理《房改房上市交易备案表》,即说的上市证; 6、完成了在房改办的所有手续。 北京房改房过户流程: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总而言之,北京房改房过户需要产权证过户材料旧产权证、买卖契约、权属申请登记表。卖方身份证、授权委托公证书。买方身份证、一张委托书。 二、夫妻购房合同写一个人和两个人有什么区别 夫妻购房合同填双方名字和一方名字的区别如下: 1、写名字的流程不同,如果在购房合同上写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则去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证时就可以直接写上两个人的名字,如果购房合同只写一个人的名字,想在不动产证上添加夫妻双方名字,就要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 2、办理手续不同,如果贷款合同只写一个人,手续相对比较简单,其中一个人在合同签字,同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买房的流程如下: 1、买房人先要看房,确定房屋后与卖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购买合同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提交材料,申请登记; 3、房屋登记管理部门需要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和查证; 4、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审核材料后,真实合法,符合条件的发放房产证。 购房的注意事项如下: 1、如果购买的是新房,要注意开发商是否五证齐全; 2、如果购买的是二手房,要注意卖房人是否是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房子是否存在共有人,存在共有人的要注意共有人是否同意卖房; 3、要注意购房合同中的各项条款是否合理合法等。 总而言之,夫妻购房合同写一个人和两个人,不管是联名和非联名,都是属于共同财产,区别在于交易。妻购房合同写一个人,在交易的时候,正常情况下也是需要两个人,但是如果登记在一个人名下,其一个人带着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也是可以交易的。夫妻购房合同写两个人,交易时就必须两人亲自签名确认。 三、怎么办理商品房房产证 第一、申请:买卖双方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办理登记的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房屋买卖合同等。 第二、受理: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查验申请主体、申请材料,询问登记事项、录入相关信息、出具受理结果等工作的过程。 第三、审核: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后,根据申请登记事项,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进行进一步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登记。 第四、登薄:经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第五、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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