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首先,法律是没有规定快递得把包裹送到指定地点的。 2 别拿顾客就是上帝 这个去拉高自己的身份,顾客不是上帝。 3. 快递员要送的包裹非常多,一天还要完成签收率,送一个包裹,拿到的费用也不高。大家一人让一步,别动不动就投诉,那么无聊,自己能下楼取件的就下楼取件。 4.如果购买包裹,请不要寄到家里的住址,因为你自己都在外面上班,家里没人,还往家里寄,那不是做死吗? 5.购买重量超级大的物体,尽量在实体店购买。因为大件的超级重货,快递员是不会帮你抗上楼的,因为他送一个包裹就算30斤,也是得几元钱,所在他不愿意送的。 6.很急着需要的物品,购买前先问到货时间,如果寄写用,可以实体店购买,别想着让快递员给你安排先送货,他一天有一车货要送,别人的包裹也急,要按路线派送。 7.换收货地址,换地址是要退回分拨中心的,不是同一个快递员安排的,所以要想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十八条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给据邮件损失,邮政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一)不可抗力,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的给据邮件的损失除外;(二)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三)寄件人、收件人的过错。 第四十九条 用户交寄给据邮件后,对国内邮件可以自交寄之日起一年内持收据向邮政企业查询,对国际邮件可以自交寄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持收据向邮政企业查询。查询国际邮件或者查询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规定的边远地区的邮件的,邮政企业应当自用户查询之日起六十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用户;查询其他邮件的,邮政企业应当自用户查询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用户。查复期满未查到邮件的,邮政企业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予以赔偿。用户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查询期限内未向邮政企业查询又未提出赔偿要求的,邮政企业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