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转让公司需要清算吗 |
释义 | 如果是股东转让股权,公司其他均不变,那不影响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也就不需要赔钱;如果把整个公司含设备卖给他人,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所有东西都有可能改变的话,那员工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年一个月。如果有证据证明被转入他公司不是自己的原因,不离职的话,工作年限累积计算。 一、工厂搬迁员工不去怎么补偿 工厂进行搬迁,员工不去的,是否补偿需要企业搬迁的距离及其他因素。如果工厂搬迁距离不远,对员工工作生活影响不大,公司不需要补偿。如果工厂地点发生变更,影响了员工工作生活,工厂必须与员工协商一致。协商不成,员工可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补偿金额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 济补偿。 二、公司解散了员工可以获得赔偿吗 不管是何种原因导致公司解散的,当公司解散,就意味着公司法人资格的消亡,而公司法人资格的消亡必将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实则表示员工已被“炒鱿鱼”。这情况下,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是可以获得补偿的。1、公司解散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通知的,公司应该额外发一个月的工资。2、公司解散,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或超过六个月的补偿一个月,不满半年的补偿半个月。需要注意的是,原则上公司解散是需要依法优先确保员工利益的,如支付工资、补偿金、补买社保等,但倘若公司解散时,依法进行解散清算程序后,没有资产或资产不足的,员工就无法获得补偿或只能获得食量补偿。也就是说,公司解散,员工不是一定能获得补偿的,能不能获得补偿,全看公司清算后是否有财产进行补偿。 三、公司搬迁,是否有补偿如何补偿 如果公司搬迁地址是本市不同区的,则员工因此辞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搬离本市的,则属于变更劳动合同; 必须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协商不一致的因为劳动地点的变更属于重大变更,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