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保险是否可以选择专科医院就诊? |
释义 | 法律分析:医疗保险是否可以选择专科医院就诊,需要根据具体保险合同条款和医疗保险相关法律法规来分析。如果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可以选择专科医院就诊,则可以选择就诊;如果合同未规定或规定不明确,则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 法律依据: 1.《医疗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应当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费用按照定点医疗机构的价目表结算。” 2.《医疗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医疗保险基金按照政府规定的目录和支付标准支付医疗保险待遇。” 3.《医疗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医疗保险基金不支付下列医疗费用:……(六)取得医疗服务的参保人员没有按照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费用。” 4.《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参保人员在就诊前应当查询参保单位或者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 5.《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参保人员就医时,应当按照医疗保险规定和定点医疗机构的规定,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和医疗保险证,向医疗机构提供有关的信息。” 综上所述,根据《医疗保险条例》和相关实施办法的规定,参保人员应当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医疗保险基金按照政府规定的目录和支付标准支付医疗保险待遇。如果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可以选择专科医院就诊,则可以选择就诊;如果合同未规定或规定不明确,则需要遵守医保相关法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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