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2331投诉受理流程,1、致电:市民拨打电话12331,热线人员询问具体内容。2、咨询:属于食品、药品安全等常识性咨询,热线人员予以解答。3、投诉举报:属于投诉举报,热线人员会询问消费者几个要素,包括投诉举报的对象、相关线索、违法行为等。4、受理:凡有明确举报对象及违法行为,且属于市食药监局受理职责范围内的,符合受理条件的,热线人员会告知市民“已受理”。5、生成受理单号:投诉举报受理后,会产生唯一单号,相当于该投诉举报的一个“身份证”,可以查出该投诉是什么时间、何种渠道受理的。此后市民也可凭借此单号,再致电询问该投诉举报的办理进展。6、48小时内分派:受理后48小时内,12331将按属地管理和监管职责划分,转交具体业务部门处理。7、全程跟踪协调:每个工单的进度,可随时调取;业务部门未按规定要求办理,及时督促。对已受理并分派的举报,12331还会对举报承办情况进行催办协调。法律依据:《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对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投诉举报,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或者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举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并以适当方式告知投诉举报人: (一)无具体明确的被投诉举报对象和违法行为的; (二)被投诉举报对象及违法行为均不在本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或者管理部门管辖范围的; (三)不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 (四)投诉举报已经受理且仍在调查处理过程中,投诉举报人就同一事项重复投诉举报的; (五)投诉举报已依法处理,投诉举报人在无新线索的情况下以同一事实或者理由重复投诉举报的; (六)违法行为已经超过法定追诉时限的; (七)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或者已经进入上述程序的; (八)其他依法不应当受理的情形。 投诉举报中同时含有应当受理和不应当受理的内容,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对不应当受理的内容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