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的管制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 一、拘役跟管制有什么区别 1、含义与性质不同: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而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进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 2、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得超过1年。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但是在数罪并罚时,可以延长到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 3、对象不同: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而管制适用于罪行性质轻、危害小、行为人人身危险性较小的犯罪。 4、执行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享有两项待遇:一是探亲;二是参加劳动,可以酌量发给报酬。而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二、行政处罚中管制是行政处罚的一种吗? 管制不是行政处罚,管制属于刑事处罚。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管制是我国特有的一种轻刑。 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三、管制和拘役的区别是什么? (一)定义、特定的不同 管制刑: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方法 1、管制刑的特点:限制自由 2、管制适用对象的特点:(1)罪行较轻;(2)危险性较小 3、管制的刑期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 4、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权利; (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1年。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管制的各种期限是三个月到两年数罪并罚不超过三年拘役的各种期限是一个月到六个月数罪并罚不超过一年。 管制对罪犯不予关押只是限制一定的人身自由相对拘役惩罚性要轻所以时间比拘役长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管制是最轻的主刑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 (二)期限不同: 管制规定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3年;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1年; (三)是否关押不同 管制不需要关押;拘役需要关押但每月可以回家1-2天; (四)参加劳动的待遇不同 判处管制的犯罪人员参与劳动实行同工同酬;判处拘役参加劳动的酌量发给报酬。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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