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拒传军令罪,是指军人在战时明知是与作战有关的命令、指示等而故意拒绝传递的行为。假传军令罪,是指军人战时伪造、篡改军事命令并予以传达或发布,对作战造成危害的行为。 拒传、假传军令罪的量刑标准有: 1、对作战造成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新刑法对违令作战消极罪的量刑标准 针对违令作战消极的行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司法实践中,主要是指造成我军人员重大伤亡,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或者军用物资严重损失,直至战斗、战役失利等;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主要是指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执行重要作战任务行动消极的,在紧要关头或者危急时刻作战消极的,煽动、串通其他部队和人员消极怠战的,等等。 二、战时临阵脱逃罪既遂怎么判? 行为人构成战时临阵脱逃罪既遂的,会被法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行为人战时临阵脱逃的行为,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其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战时临阵脱逃罪是指军人在战斗中或者在接受作战任务后,因贪生怕死、畏惧战斗,擅自逃离战斗岗位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二十二条,故意隐瞒、谎报军情或者拒传、假传军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