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生证明可以晚点办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胎儿出生后的出生证明从胎儿出生到几岁都可以办理,不过在胎儿出生后3个月内,不用妈妈亲自办理,可以委托别人代办出生证明;在胎儿出生后3个月以上必须妈妈亲自办理出生证明;胎儿出生超过1年的,必须提供宝宝与父母亲的亲子鉴定书,才可以开出生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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