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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人病历在医院可以保留多少年
释义
    门诊病历一般保存15年,住院病历保存时间为30年。门(急)诊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的,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15年;住院病历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住院出院之日起不少于30年。医疗机构可以采用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缩微技术等对纸质病历进行处理后保存。
    一、普通处方保存期限是多久
    普通处方保存期限是1年。根据法律规定,处方由调剂处方药品的医疗机构妥善保存。具体处方保存期限如下:
    1、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期限为1年;
    2、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
    3、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3年。
    处方保存期满后,经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一、处方书写规则具体如下:
    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二、医院病历保存的时间具体如下:
    1、一级病案是稀罕、贵重的病历资料,应当永久保存;
    2、二级病案是患者死亡病案、近20年内的病案和新上架的病案,应当保存30至50年;
    3、三级病案是超过20年的病案和如顺产等无纠纷无价值的病案,必要时随时销毁。
    总之,一年保存期限的处方有普通处方、急诊处方以及儿科处方;在处方保存期限满后,应经由医疗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批准、登记备案后,方可销毁。
    二、去医院复印病历需要什么手续
    复印病历需要携带复印人和病人的身份证,在就诊医院的病案科进行复印。由于病案整理、归档、编码等程序原因,一般在出院后10-15个工作日之后才能进行病历的复印。复印的病历会加盖医院的公章。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如患者本人及其代理人申请,应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及关系证明;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审核申请并提供复制。受理申请后,应当在医务人员按规定的时限完成病历后予以提供。医疗机构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申请后,由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职人员同志负责保管门(急)诊病历保管的部门或病区。
    三、医疗机构的职业条件有什么
    医疗机构的职业条件有:
    1、医疗机构的印章、银行帐户、牌匾以及医疗文件中使用的名称应当与核准登记的医疗机构名称相同,使用两个以上名称的,应当与第一名称相同。
    2、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无菌消毒、隔离制度,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处理污水和废弃物,预防和减少医院感染。
    3、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十五年,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十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十三条患者住院期间,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统一保管。因医疗活动或者工作需要,须将住院病历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的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医疗机构应当在收到住院患者检查检验结果和相关资料后24小时内归入或者录入住院病历。患者出院后,住院病历由病案管理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统一保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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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0:4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