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分公司不可以有股东,分公司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所以分公司是不具有股东的,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的债务。公司是由股东出资设立的,而公司的股东完成出资的责任后才取得股东的资格,而公司是可以设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便于公司开展业务,因此不设立股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