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职工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30万: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的住院医疗费用,一个年度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17万元调整为30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10万;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20万。职工住院大额医疗费用报销提高至85%提高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其中在职职工报销比例由70%调整为85%,退休人员报销比例由85%调整为90%(含退休人员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的调整,将提高个人医疗待遇水平,特别是在职职工大额医疗待遇提高20%左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