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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嘱公证已经完成,是否还需要进行继承公证呢?
释义
    遗嘱公证完成后,需再办理继承公证。遗嘱公证需指定继承人并携带相关文件到公证处办理手续。持公证遗嘱的继承人可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有遗嘱需要公证,还需办理继承公证。在办理完遗嘱公证后,继承人需要再办理继承公证。遗嘱公证需要在遗嘱人生前指定继承人,并需要携带遗嘱、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财产证明等文件到公证处办理手续。持有公证过的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可以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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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8: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