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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案件已开完庭了又抓到在逃的,还会对判过刑的人,审问吗
释义
    

法律主观:
    


    刑事案件不一定会判刑,应当根据案件情况具体分析。对于公诉案件,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若不予起诉,免予犯罪嫌疑人刑事处罚的,就不会被判刑;对于自诉案件,若自诉人与被告人达成和解,自诉人撤回起诉的也不会被判刑;审判阶段如果法院认定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也可能作出无罪判决。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八十六条
    审判案件应当公开进行。案件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不公开审理;
    涉及商业秘密,当事人提出申请的,法庭可以决定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人不得旁听,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六十七条
    开庭审理时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到场代表的人数和范围,由法庭决定。到场代表经法庭同意,可以参与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庭教育工作。对依法公开审理,但可能需要封存犯罪记录的案件,不得组织人员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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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20:5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