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杭州地方性法律法规标准(杭州市除了可以制定规章,还可以制定什么) |
释义 | 1.杭州市除了可以制定规章,还可以制定什么 《立法法》第四章“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第六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 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对报请批准的较大的市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时,发现其同本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规章相抵触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本法所称较大的市是指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 杭州市属于法律规定的“较大的市”,除了可以制定规章,还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 2.地方性法规可以规定哪些事项 A 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已经有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结合本地具体情况,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关于行政处罚的规定,予以具体化,但是,不得超越、行政法规关于哪些违法行为应当给行政处罚,给予什么种类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罚的幅度等的规定。 例如,已经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中没有罚款的,地方性法规不能增加规定罚款的处罚。为什么这样规定,因为,一、地方性法规与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抵触,这是宪法规定的原则。有的说,这不是抵触而是补充。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超越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就应当说是抵触。二、要维护全国法制的统一,法律、行政法规,全国都要执行,不能一个地方一个样子。那么,如果认为法律、行政法规的某些规定,不能适应情况的需要,怎么办?应当提出建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法律、国务院对行政法规进行修改。 第二种情况是,省级地方人大对本省的特殊问题,如禁放鞭炮、 限制养犬等,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这种地方性法规,可以对除人身罚和吊销企业执照外的 行政处罚做出规定。如果有了全国性的法律、行政法规,那么就要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 规定。 3.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是法律法规吗 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是地方性法规。 法规指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我国国务院制定和颁布的行政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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