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补办 居民身份证 需要提供以下资料进行办理: 1、居民户口簿原件(异地办理还需要提供居住证原件); 2、《居民身份证申请登记表》或者《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3、《居民身份证丢失证明》(公安部门出具); 4、当地公安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法律客观: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