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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上诉期间怀孕能否判决缓刑
释义
    一、上诉期间怀孕能否判决缓刑
    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因此对于上诉期间怀孕的妇女,宣告缓刑需要有法律规定的条件:1、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应当宣告缓刑。
    二、缓刑的相关规定
    缓刑,不是刑罚的种类,只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制度,他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拘役(管制除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服罪、悔罪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缓执行,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的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期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宣告缓期执行的先决条件是必须被判处刑罚,而且必须是犯罪情节轻微,没有个人危险性,不致危害社会的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其基本特征是:判处刑罚,同时宣告缓刑,但保持在一定期限内执行所判刑罚的可能性。即如果犯罪分子在人民法院规定的缓刑考验期内没有被查出有漏罪,也没有发出有新罪,考验期满,撤销缓刑,原判刑期不再执行,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查出有漏罪或者犯有新罪,也应当撤销缓刑,按数罪并罚的规定执行刑罚,考验期不计算在刑期内,如果在考验期内发现缓刑人具有收监执行的法定条件,如不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接受监督等情形,也要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期,执行的考验期不计算在刑期内。
    以上就是律聊网律师整理的关于上诉期间怀孕能否判决缓刑的有关内容,从上面的内容我们可以知道上诉期间怀孕不一定要判处缓刑,还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您对上述内容还有疑问,可在线向律聊网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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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9:2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