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贷款合同的撤销权需要满足特定条件才能行使。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借款人有权在合同成立后十五日内撤销借款合同,无需说明理由。 2.《合同法》第一百零二条:当事人一方对合同的订立有重大误解,且对方明知或应知该误解存在而不说服其更正的,该误解一方有权撤销合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三条:当事人一方未按照约定提供担保或者提供的担保不符合约定的,借款人有权解除合同。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借款人只有在合同成立后十五日内,且无需说明理由的情况下,才能行使撤销合同的权利。另外,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如果一方存在重大误解,且对方明知或应知该误解存在而不说服其更正,则这一方可以行使撤销合同的权利。此外,如果出借方未按照约定提供担保或者提供的担保不符合约定,则借款人有权解除合同。因此,借款人若想要要求银行撤销贷款合同,需要满足以上规定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