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 和大气污染和水污染治理相比,土壤污染具有更隐蔽、不均匀、积累性等特点,治理起来成本高、难度大、周期长。 这就要求在日常监管过程中,要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并依法进行处罚,尤其对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要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的范围包括什么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的范围如下: (一)工程名称。(二)建设地点。(三)投资规模。(四)资金来源。(五)当年投资额。(六)工程规模。(七)开工、竣工日期。(八)发包方式。(九)工程筹建情况。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建设项目,通称为工程建设项目。凡在我国境内投资兴建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实行报建制度,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六条 对达到土壤污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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