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报废汽车拥有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一、拆车厂手续怎么办 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办理汽车报废厂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依照税法规定为一般纳税人; (二)拆解场地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 (三)具备必要的拆解设备和消防设施; (四)年回收拆解能力不低于500辆; (五)正式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六)没有出售报废汽车、报废五大总成、拼装车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 (七)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 二、私家车的报废年限是怎样的? 私家车报废年限是没有规定的,私家车的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的,其所有人需要将私家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报废处理,并同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第七条第二款第七项规定,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其所有人可以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条报废汽车拥有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自行拆解报废汽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