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迁户口迁到一半不迁了可以吗 |
释义 | 如果当事人已经领取了户口迁移证的,是不可以的: 1、原籍所在地的常住户口,在当事人领取迁移证时,就已经注销; 2、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在户口迁入地也不会有当事人的户籍信息; 3、当事人应尽快办理落户手续,否则会成为无户口人员。 一、户口迁移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书; 4、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证明; 5、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证明。 二、跨省迁户口需要的条件如下: 1、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包括夫妻之间相互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成年人投靠父母、收养等; 2、购房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对购买商品房,且房屋产权人在当地有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的公民,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3、各类人才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对具有国家重点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各类专家、留学回国人员、各学科领域的带头人以及为做出特殊贡献的其他各类人才,不受有无固定住所的限制,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综上所述,没离婚户口可以迁回娘家,户口迁移需要向迁入地负责户籍管理的公安部提出户口迁入申请,携带各种证件材料和准迁证,到现户籍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持各种证件材料和准迁证、户口迁移证等,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户口迁移需要申请人、被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