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干股股东”是否具有股东资格 |
释义 | 一、为什么会有干股股东? 干股股东形成有着多方面的原因: 1、干股股东拥有其他股东所没有的资源、权力和地位,与干股股东合作,能够使其他股东获得更大的投资收益; 2、干股股东个人才能突出; 3、作为股权激励的一种方式,公司为了使员工有归属感而给予员工的奖励; 4、公司无偿赠与某些特殊主体的股份,如公司管理者、股东亲友等。 二、干股股东有哪些类型? 干股股东可以分为四种类型: 1、实际出资显名干股股东; 2、无实际出资显名干股股东; 3、实际出资的隐名干股股东; 4、无实际出资的隐名干股股东。 注:实际出资的干股股东是指虽然干股股东本人没有实际出资,但干股股东的赠与人公司或其他股东已经替其出资。无实际出资的干股股东是指干股股东本人没有实际出资,干股股东的赠与人公司和其他股东也没有替其出资。 三、如何认定干股股东的股东资格? 1、对于实际出资的显名干股股东的股东资格认定。在形式要件上,这类股东均被记载于工商登记、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完全具备股东的形式特征。在实质要件上,这类股东持有出资证明书、实际享有股东权利,虽然本人没有实际出资,但赠与人已经替其缴纳,完全具备股东资格认定的实质要件。因此,在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均满足的情况下没有理由否定干股股东的股东资格。 2、对于无实际出资的显名干股股东的股东资格认定。这类干股股东与第一类在形式要件上完全一致,在实质要件上的不同之处在于该类干股股东本人没有实际出资,赠与人也没有替其出资。虽然在实质要件上有欠缺,但未实际出资并不影响股东资格,且已经实际享有股东权利,说明公司和其他股东认可其股东身份,因此,该类干股股东也应认定其股东资格。 3、对于实际出资的隐名干股股东的股东资格认定。这类股东在形式要件上,虽然没有被工商登记、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记载为股东,不具备股东资格认定的形式要件,但在实质要件上,一般都会持有股东证明,并以此向公司主张股权,该类干股股东如同第一类,完全具备实质要件。 4、对于无实际出资的隐名干股股东的股东资格认定。对于该类干股股东,不具备股东资格认定的形式要件。在实质要件上如同第二类,虽然在实质要件上有欠缺,但未实际出资并不影响股东资格,且持有出资证明书并已经实际享有股东权利,说明公司和其他股东也认可其股东资格。虽然此类干股股东不具备形式要件,实质要件也不完全具备,但出资证明书和实际享有股东权利都可以证明公司和其他股东对其股东身份的认可,体现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意思自治,应认定其股东资格。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