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低保为啥要查女儿和女婿 |
释义 | 办低保需要满足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三个基本条件的要求。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如果女儿和女婿与自己长期居住,是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那么办低保就需要对女儿和女婿的经济财产进行核实。 女儿女婿有房影响娘家低保吗 不在一起共同生活时,不影响。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农村低保的条件主要有两个: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符合条件的可以向当地乡镇政府(含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农村办低保查已婚女儿吗 农村办低保查已婚女儿,民政局对家庭所有成员的经济状况都要了解。低保不是指某个人,而是指一个家庭的收入情况。对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均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按属地管理原则,由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要详细说明家庭收入情况,致贫原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是残疾人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因病致贫人员提供近期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申请人提供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和已婚子女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等材料。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法律依据: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第四条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第五条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 (一)配偶; (二)父母和未成年子女; (三)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 (四)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一)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 (二)在监狱、劳动教养场所内服刑、劳动教养的人员; (三)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本条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该内容由 周琦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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