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申请条件: 1、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45周岁以下)人员申请进杭落户的,应同时符合“在杭居住1年及以上并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的条件。 2、符合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受理条件,且人事档案在杭州人才市场管理; 3、工作单位无集体户口,且本人不具备独立立户或亲属投靠等落户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