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本市居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一)因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姓名、民族、出生日期等)变更的;(二)居民身份证证件损坏的;(三)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的。申办人属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办理到期换证、损坏换证、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业务,且已领取本市公安机关签发带有指纹信息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同意复用历史指纹并通过“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实名认证,可以全程在网上办理。 第1步:点击关注“徐州公安”公众号;第2步:选择“政务服务” -> “户政” -> “更多”第3步:在户政服务的界面上“资讯服务”->“服务事项”可以阅读相关须知;在“业务办理”->“网上办理居民身份证”开始正式进入办理环节,之后按照指引操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