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2315投诉流程包括: 1、接待。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会认真接待电话、书面形式、互联网平台和来访等形申诉和举报; 2、登记。登记申诉举报内容,对申诉举报电话录音; 3、受理。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权内的申诉和举报的,会受理; 4、分析具体情况,让不同部门处理; 5、回复。调解后按规定程序告知申诉人具体结果。 一、12315可投诉范围: 1、消费者及团体购买的消费品直接用于生活和团体直接消费的; 2、对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违反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的; 3、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走私贩私行为、商业欺诈行为、非法垄断及其它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予受理的。 二、下列申诉、举报不予受理或者终止受理: 1、超过保修期或购买后超过保质期的商品,被诉方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 2、达成调解协议已执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3、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消费者个人间私下交易发生纠纷的; 5、商品标明是处理品的没有真实说明自理的除外; 6、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选拆卸而导致商品损坏或人身危害的; 7、被投申诉、举报方不明确的; 7、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综上所述,12315是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1999年3月15日设立的专门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专用电话,之后又上线了12315互联网平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宣布2020年底前市场监管投诉电话统一为12315。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