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代位权和撤销权有着不同的区别。代位权要求债权人与债务人以及债务人与次债务人的债权必须真实合法,而撤销权只要求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权真实和合法。代位权的行使是为了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撤销权的行使则是为了恢复债务人的财产。此外还有法律中的其他规定。 法律分析 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区别分别有:代位权要求债权人和债务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的债权真实合法,撤销权只要求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债权真实、合法。代位权的行使是为了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撤销权的行使是为了恢复债务人的财产。此外,法律还有其他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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