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招标人在聘请评标委员会成员时要进行审查,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时应提供课题组成员的有关情况。其次,招标人在开标时要向所有投标人代表宣布评标委员会成员回避制度,提醒投标人有权提出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回避的申请,并说明理由果开标时不提出申请的,在开标后就无权再提出申请。第三,招标人在宣布评标须知时,提醒评标委员会成员可根据回避原则主动提出回避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