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不管小孩男方能起诉吗 |
释义 | 女方不管小孩的,男方可以起诉。法律明确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男方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抚养费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女方承担抚养义务,人民法院审理后,应当判决女方定期向孩子支付抚养费。 一、离婚女方不给抚养可以起诉吗? 女方不付抚养费,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的,如果在离婚的时候通过协商或者法院判决,将孩子的抚养权给了男方的,那此时女方就需要支付抚养费给子女才行,这也是履行自己抚养义务的一种方式。 对方不付抚养费,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的,我国对抚养费的规定如下: 1、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2、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3、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 同时《民法典》第1067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根据以上规定,子女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形: (1)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2)子女非因主观原因(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二、女方不要孩子应该怎么办 如果女方不要孩子可以与男方协商一致由男方直接抚养,女方支付抚养费。如果男方也不愿意抚养的,法院会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判决: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老婆有一个离家出走的孩子怎么办 老婆离家出走不管孩子,要及时的找回女方进行协商处理;如果男方提出离婚,女方不要抚养权的,可以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父母支付抚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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