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还能要彩礼吗 |
释义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从法律意义上认定男女是否具有夫妻关系的,只需要看是否按照规定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到了结婚证。在这方面并没有要求结婚之前男方必须要给付女方彩礼,所以法律意义上的结婚,其实并不需要支付彩礼。而在现实中,男女婚前之所以要给付彩礼,其实往往都是根据当地的结婚习俗进行的。同时我们也发现,虽然大部分人都会给付彩礼,但也有人是没有给付的。所以是否给付结婚彩礼给女方,其实这完全是由当事人协商之后确定的。另外对于给付彩礼的数额,很显然也是由当事人约定。 一、结婚两年离婚的彩礼是否要退还 结婚两年离婚的彩礼是否要退还需要按实际情况判断,具体如下: 1、给付彩礼后如果已经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 2、男女双方领取了结婚证但实际上未共同生活的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彩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主要指男方及其亲属依据习俗向对方主要指女方及其亲属给付的钱物。 二、办理离婚手续,彩礼如何返还的 彩礼在一定条件下予以返还的处理原则。即“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具体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考究: 1、决定结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 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例外),但若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应当予以返还;“生活困难”应当是指绝对困难,而不是相对困难。即困难是实实在在的困难,是因为给付彩礼后,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财产受到损失,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比较困难了。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例外)。 2、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 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则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双方登记结婚后,如果一直没有共同生活,也就没有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实质意义上真正的共同生活还没有开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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