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临床上,只要能够明确诊断出有骨折的存在,就应该能够评上伤残。最低的伤残级别是十级,具体的伤残级别应该和骨折的程度、部位及治疗后是否留有残疾等有关系。如果是粉碎性骨折,发生部位是在非关节部位,一般可以评为十级或者九级伤残。如果粉碎性骨折发生的部位是在关节部位,比如膝关节内发生粉碎性骨折,可以评上九级伤残左右。如果骨折后经过正常治疗,骨折愈合,但是对日常生活有影响,功能活动有受限、障碍,级别程度可能还要高一些。 法律依据: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第五条 第九款7 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9)双下肢及一上肢严重瘢痕畸形,活动功能丧失;10)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11)肺功能重度损伤和呼吸困难级,需终生依赖机械通气;12)双肺或心肺联合移植术,13)小肠切除90%;14)肝切除后原位肝移植;15)胆道损伤原位肝移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