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银行可以收回担保物主要涉及以下情况:借款人未还借款或违约、借款人破产或清算、借款人死亡、担保物被抵押或转让等。为避免风险,借款人应当在借款合同中明确规定担保物使用和处置方式,及时还清借款并维护担保物的完好。 法律依据: 1.《担保法》第三十八条:担保人未按照约定履行担保义务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履行担保义务或者收回担保物。 2.《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担保物的使用和处分方式。 3.《民法典》第五十条: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人不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4.《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六条:破产管理人有权拍卖、变卖、抵押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处置破产企业的财产。 5.《民法典》第十五条:自然人死亡,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继承其遗产。 6.《担保法》第九条:担保物应当属于担保人有权处分的财产,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转让或者抵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