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员工离职,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 在一个月内,如果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超过一个月的,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风险有: 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成立的风险; 2、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离职; 3、未签劳动合同不能对涉及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劳动者进行有效约束。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